事证第 142010300238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
单 位 名 称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政设施维修队
法定代表人 宋俊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政设施维修队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道路维修与养护工作
住 所
武汉市江汉区上牯牛洲特一号
法定代表人
宋 俊
开办资金
103万
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1.单位名称变更:由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维修队变更为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政设施维修队
2.主管部门变更:由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局变更为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3.法人变更:由沈秋玲变更为宋俊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我单位主要负责区辖道路维修养护工作。
1.负责道路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即对辖区范围的沥青路面、砼路面、人行道、站卧石等设施进行日常养护管理,对绊脚桩进行拆除。
2. 负责养护任务的计划组织及实施管理。即对养护工作进行合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设施大、中型养护和突击任务进行安排落实。
3. 负责养护专用车辆、设备的管理。即对各养护专用车辆、设备、机具等进行日常使用及管理。
4. 负责责任区管理。即对路段承包责任区的日常养护效果、质量、技术进行指导、检查及考核管理。
5. 负责养护生产安全管理。即对养护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组织、施工现场、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6. 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及实施工作。
7. 负责部门范围内的人、财、物及工作场地的管理,并接受职能科室及上级的检查、考核。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资产
损益
情况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年初数(万元)
期末数(万元)
1352.157699
1547.270630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