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监察队自从转入区城管委以来,在区城管委的领导下,在市督察总队的具体指导,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会为中心,大力推进园林绿化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3月份我队整建制转入城管委以来,为更快形成战斗力,不断提升园林绿化执法效率和水平,我队根据人员情况进行责任分工。队长对全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负责总协调、总调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副队长负责后勤保障和案件分配工作,保证日常巡查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建立两个巡查组一个机动组,负责区内的日常巡查和案件办理工作,实现园林绿化监察工作全覆盖。
二、建立制度、完善机制。
一套健全的工作机制是单位正常运行和圆满完成一切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我队自转入城管委后,队领导把健全和完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及时根据城管委的工作要求,制订了《队长职责》、《书记职责》、《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城管员“十不准”》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30余项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为全体队员在今后的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严格执法、初显成效。
我队在日常巡查、管理工作中,不断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精心制定出一套工作方法,即保证日常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执法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打下了良好基础。
1.道路巡查和社区检查相结合。以社区为中心向周边道路辐射,每天巡查前先划定检查区域和行车路线,并把沿线有物业管理社区和无物业管理社区进行标注,然后再根据巡查路线实际情况灵活处理。通过工作方法的改进,遇到堵车时,队员全部就近分散到社区或单位检查,一改社区、单位绿化执法工作被动的局面,工作效率明显提升,类案件较以往有明显下降。
2.执法与宣传相结合。根据以往工作经验,绿化违法案件发生较多和较频繁的区域主要集中在社区。主要毁绿行为表现有两个方面。一是有物业管理社区的物业打着为民服务的旗号,随意缩小和占用绿地,以提高经济收入。二是无物业管理的社区居民,以自我为中心,无视法律法规的约束或根本不知道随意砍伐和占有绿地是违法行为,加上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家门前的绿化占了、毁了,执法人员也很难发现。对此,我队以武汉市将在7月1日颁布新《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绿化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市民知道了解《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内容,从而减少该区域绿化违法案件的发生,做到社区绿化管理以防为主。
3.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今年,江汉区地铁建设、三环线建设、长江大道建设等重点工程都已全面开工,一些施工单位打着重点工程的旗号,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开工,违法砍代、移栽树木和占用绿地现象是时有发生,给绿化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难度,而且影响恶劣。对此,我队针对这类现象给予严厉的打击,坚持一案到底,希望通过对一个重要点位或重要项目严厉的行政执法,起到震慑作用,从而减少类似违法案件的发生。对此,我队对重要点位、重要地段、重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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