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15〕2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调整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武政办〔2015〕61号)精神,积极开展新一轮行政权力清理调整工作,认真做好取消、调整、保留和市下放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经过清理调整,区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为2310项,其中,行政许可类96项,行政处罚类1722项,行政强制类88项,行政征收类12项,行政给付类15项,行政检查类151项,行政确认类34项,行政奖励类7项,行政裁决类4项,其他类181项;区级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27项;按照市“先承接、后清理”的要求,区承接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565项。对保留的权力事项,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调整优化工作,推动政府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