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江汉区以“三抓三促进”,稳妥推进本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一、抓统筹,促改革规范运行。按照武汉市对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要求,将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全区深化改革年度工作任务,以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总协调,在全面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改革实施意见初稿,经区委常委会批准,印发《关于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方案》。坚持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激发活力、规范监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积极稳妥、分类分步,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分级负责、分级组织的原则,统筹规范推进我区经营类事业单位。
二、抓难点,促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定范围,按照分布推进的原则,将经济效益较好,已经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经营类事业单位纳入第一批改革范围;二是列政策,逐项列出改革中涉及到的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社会保障等重点环节的政策支持,确保改革依法依规,步骤不乱,平稳推进;三是讲规矩,改革期间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涉及改革单位不得新进人员。具有事业企业“双法人”资格的,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三、抓联动,促改革协调有序。明确改革工作各环节流程,区经营类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作为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做好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承报,区政府办、区编办、区人资局、区财政局(国资办)、江汉社保处等部门以联席会形式定期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区委组织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行政审批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江汉国土规划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以此分工协作、有序推进改革。